高新区国税局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2-01-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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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 (常国税新)国税告字(2012)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现宣布以下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特此公告。 序号税务登记代码纳税人 名称非正常户认定时间 1320400660811802 常州佳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2320400799075766 常州大邦鸿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3320400750006559 常州市索杰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4320400250839001 常州市东润印染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5320400714154204 鑫扬(常州)精机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632040057383263X 常州磊磊玻璃制品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7320400676378011 常州市华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8320400569118142 常州薰衣草花木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9320400551200279 常州市凯益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10320400772496026 常州市宏钧滚针制造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11320400773778391 常州荣御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12320400694529936 常州金盾木业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13320400775413580 常州市智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高新区国税局 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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